三倍光 Lumecca
因茉蒂奥提瑪光電系統Lumecca(俗稱:三倍光、脈衝光、Lumecca IPL),利用500-1200波長的脈衝光,進行多項肌膚問題治療,通過台灣衛福部TFDA核准用於:治療皮膚的表層血管和色素病變。
(衛部醫器輸字第033191號-因茉蒂奥提瑪光電系統)
本網頁名稱與仿單不同(部分為仿單核准適應症外的使用介紹,或口語化俗稱),供民眾理解參考;正式療程/儀器名稱、效果等,均以醫師親自說明為準
三倍光是什麼?
三倍光是INMODE公司的儀器,公司成立於2008年,總部在以色列。Lumecca三倍光是複合波長光能的輸出系統,光波形成光熱對皮膚進行治療,可依據皮膚狀況調整能量,達到安全、精準、溫和的「以光養膚」療程。
三倍光LUMECCA
三倍光特色
三倍光影片介紹
來源取自網路
三倍光常見問題
三倍光注意事項
禁忌症:
- 妊娠或哺乳期婦女
- 曾患有皮膚癌其他類型癌症癌前病變心臟疾病心臟衰竭者
- 患有HIV、肝炎、其他免疫抑制情況
- 具光致/熱致的疾病(狼瘡、卟啉症、癲癇,以及其他)者
- 治療區域受到活躍的單純皰疹病毒感染者
- 位在治療區域的皮膚疾病如牛皮癬、皮炎、白斑病及其他者
- 具蟹足腫、脆弱,乾性或敏感性皮膚者
許可證:
衛部醫器輸字第033191號-因茉蒂奥提瑪光電系
術前注意事項:
- 對光線敏感、正在使用光敏化劑或其他藥物者。
- 正在服用A酸或其他藥物。
- 其他過往病史請於術前和醫師討論並評估是否合適治療。
術後注意事項:
- 術後兩週內暫停使用含有酒精、美白、酸類、去角質等成分較刺激的產品
- 須加強防曬,盡量避免直接日曬。選擇SPF30以上的防曬產品,於戶外須每3小時補擦1次,以防止反黑(即雷射術後色素沉澱),如有產生色素沉澱,臉部約3-6個月,其他部位約6-12個月可自然消退
- 術後請加強保濕,如有產生輕微紅腫、皮膚敏感及紅熱感覺,可適時以冰敷減輕不適
- 一週內避免至泳池、海邊及高溫環境(溫泉、烤箱、三溫暖、使用過熱的水清潔)
- 如有不適,請立即與診所聯絡安排回診